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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材料

发布时间: 2023-11-13 18:32 更新时间: 2024-09-25 09:00

产品详细介绍

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条件:
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


2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行业人员(比如导演、编剧、摄像等)和工作场所;


3、在申请之日前3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。


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
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:


1、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;


2、公章;


3、公司章程(带工商查询章);


4、法人、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法人简历;


5、三名广播电视行业人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简历;


6、三名人员一个月shebao证明


7、场地租赁合同

办理周期:十五个工作日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C幢705-A019
  • 电话:13876772792
  • 经理:林经理
  • 手机:138767727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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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QQ:11210808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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